田雷甜心台包養網:我國現行憲法1988年修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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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國現行憲法在1988年第一次修正,構成修改案兩條,對此次修憲應該睜開汗青的同時態考核。出生于改造開放汗青新時包養網 代的開始,1982年憲法既要尋求文本的“持久穩固”,又在實施之初承當著為經濟體系體例改造供給符合法規性保證的憲制義務,由此形成定和變之間的汗青張力。作為一部“新憲法”的第一次修正,1988年修憲標志著“新憲法”文本穩固的一次打破,切進修改案將要寫進、還未寫進的汗青時辰,從有關修憲的威望闡述中可以發明需要性的汗青天生經過歷程及實在踐邏輯。1988憲法修正是現行憲法修正經過歷程的第一章,回到五次修正的通史視野內,恰是這一次對“穩固性”的打破,塑造了1982年憲法走向“持久穩固”的部門修正形式以及我們對穩固性自己的文明熟悉。

要害詞: 憲法修正;持久穩固;改造開放;需要性;全國人年夜

 

一、題目的提出

故事產生在1988年4月12日。這一日,七屆全國人年夜一次會議經由過程憲法修改案兩條,對1982年憲法停止了個體條目修正,是為我國現行憲法的第一次修正。若以1982年12月4日“新憲法”出生作為一段汗青的開始,則1988年間隔這個開端尚不遠——從經由過程憲法的五屆人年夜五次會議,到完成此次憲法修正的七屆人年夜一次會議,介于其間的年夜致恰是六屆人年夜的五年(1983年-1988年)。而在我們關于現行憲法的汗青講述中,1988年修憲是一次里程碑式的事務,但是三十多年的時空距離,讓我們的熟悉逗留在年夜事記詞條格局的概述。在汗青憲法學的視野中,關于1988年的憲法修正浮現出一種悖論,它進進了汗青,但卻未見汗青方法的講述。

回看1988年的憲法修正,汗青的“后見之明”似乎打造出研討者難以摘下的一副眼鏡。關于現行憲法的修正,某些基礎史實,好比這部憲法自1982年起實施至今,經過的事況修正五次,繼1988年的第一次,后續還有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的四次修正,累積構成修改案共52條,于我們而言組成了一幅次序遞次睜開的汗青畫卷。若構想一部以“八二憲法”的修正汗青為主題的著作,則它的歷次修正就不免被預設為目次五章,在此構架內,對五次修憲停止貫穿式的研討,就是修憲“通史”,學者則努力于在“通史”敘事格式內提煉“紀律”。故而,我們在明天往挖掘1988年此次憲法修正,進進汗青的一年夜挑釁就是五次修正之“通史”對1988年的認知“印染”,五次底本的汗青邏輯是“一而再,再而三……”,但當下的思想定勢卻慣于把1988年吸納到某種一以貫之的韻律中往懂得。且通史的研討,不免掉之于簡,五次修憲好像一出年夜戲的五個場次,1988年作為首場表演,反而由於修正內在的事務起碼、時空間隔最遠、且相干文獻史料也似稀缺,往往只被潦草的一筆帶過,較之于后續的四次,只留下微弱的先聲。在此意義上,本文的研討測驗考試一次小小的衝破,假如說通史格局的研討著重于巨大敘事,將“歷次修正”打包式研討,擰干汗青以提煉紀律,那么本文則重返1988年,對這一次憲法修正睜開某種停止時的同步考核,基于今朝可見并可托的文獻史料,復原汗青場景并在思惟語境中往提出題目,對汗青中的舉動知其然也追溯其所以然——借用社會迷信的說法,我們要在活的憲法史研討中激起實際的想象力。

要截斷時光的急流,重返汗青的場景,防止后續汗青對泉源事務的“印染”,我們無妨在此開一腦洞,虛擬一個“桃花源人”式的腳色:此人是五屆、六屆、七屆的全國人年夜代表,且在第六屆任期內擔負全國人年夜常委,時光在他這里就逗留在1988年開端的七屆人年夜,對于其后汗青,他是“不知有漢,無論魏晉”——為行文便利,我們權且稱他作“伍陸柒”。[1]此刻離開1988年憲法修正的現場,伍陸柒這位三屆代表撫今追昔,心間想必涌動兩個彼此交錯的汗青感嘆:其一,他會想起這部憲法在五年前的出生,那對他而言并不是什么汗青,就在這個會場,就在五屆人年夜的最后一次會議上,彭真在揭幕當日就憲法修正草案面臨全部代表作陳述,一切仍記憶猶新;其二,此刻,對1982年憲法停止了個體條目的修正,這是新憲法的第一次修正,但想必它不成能是一次孤例,后續還會呈現一而再、再而三的修正,只是在此刻都屬于不成知的將來。以上兩個面向的汗青命題交錯為一,可以表述為,一部新的憲法在此時產生了它的第一次修正,這就是本文重返1988年的題目認識。

一部憲法無論顛末幾多次的修正,第一次的修正只能夠產生一次。在憲法修正的汗青中,這個案例在此意義上是孤例,后來的研討者不該錯過這種“機不成掉”的題目。不只這般,回到憲法學的基本道理,我們還可以把這個汗青意義上的孤例加以廣泛的題目化。憲法作為最基礎法請求高度的穩固性,可以說是憲法學的第一課,1982年憲法本就脫胎于一段憲法變更頻繁的汗青周期,故而在出生之初就被廣泛寄予“持久穩固”的希冀,[2]由是不雅之,憲法修正意味著文本的穩固性產生了中止,且在1982年憲法作為“新憲法”的阿誰開始,假如有慣性在那時是一以貫之的,那就是憲法文本對1982年版本的堅持,故而憲法修正產生在1988年,所組成的就是打破新憲法最後五年之慣性的一次“反之”。

1988年憲法修正,就此而言浮現出一種“反者,道之動”的汗青辯證,無妨從兩沖意義上往懂得。第一重是熟悉論上的,1988年的憲法修正,作為對1982年以來新憲法堅持穩固的慣性打破,自己就組成一次“反者”的案例。依據憲法基本實際,憲法之所以要修正,就在于當時產生了文本和實際之間的激烈摩擦,跟著摩擦加劇、慣性被打斷,我們就能捉住汗青的變態轉進進憲法修正的場景。第二重則可以上升至實行論的層面,應該認識到,所謂憲法“持久穩固”,無論是“持久”,仍是“穩固”,開初并不存在先驗的判準,“持久穩固”作為憲法之道,是同時態地天生于持久穩固的汗青實行之中的,故而多久才算“持久”,若何在與時俱進的同時成績“穩固”,反道是由現行憲法的歷次修正所漸次塑造出的文明共鳴。在這個文明的憲法史視野內,現行憲法的第一次修正,當然組成了一次特定的“反者”,一方面,修憲時辰標志著穩固性的臨時中止,但另一方面,在“八二憲法”的汗青長程中,1988年的修正反而組成了這部1982年憲法得以天生其持久穩固的一次啟動。正如本文的汗青溯源所提醒的,在我國現行憲法的汗青輿圖中,這是一次能夠性被翻開的時辰,不止一種憲法不雅在這里交錯,經過的事況著即使當事人都未必全然自發的選擇,彼時彼刻的一次修正,既是新憲法作為開始的階段性終結,同時又是這部憲法得以天生其持久穩固的階段性開端。

行文至此,我們必需重返1988年。

二、汗青的再勘定

(一)1988年修憲簡史

依照1982年《憲法》的規則,“修正憲法”屬于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的權柄,而憲法修正條目也響應地呈現在憲法第三章第一節“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部門,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則:“憲法的修正,由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常包養 務委員會或許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代表提議,并由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以全部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大都經由過程。”這一條目在1982年憲法的草擬經過歷程中似乎未見本質性的爭議,其對憲法修正的規范,雖較此前“五四憲法”有所擴大,但仍限于法式之綱領:在1982年憲法的框架內,將來如要停止憲法修正,其法定法式依序分為提議和經由過程兩個階段,文本所見,僅此罷了。[3]

回到1988年,七屆全國人年夜一次會議于3月25日至4月13日在北京舉辦,4月12日,在該次年夜會的第八次全部會議上經由過程了憲法修改案兩條,由全國人年夜予以公布實施——“經由過程”標志著憲法修正的完成,憲法文本從1982年的138條,變為“138條註釋+2條修改案”的復合構造。[4]自這一時點往回推,依照憲法修正兩步走的法式設定,則“提議”之做出,產生在3月12日——當日由六屆全國人年夜常委會的第二十五次會議提議,“提出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個體條目的修改案草案,提請第七屆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第一次會議審議”。僅就第六十四條的兩步走法式,則“提議”為第一個步驟,但是提議作為一項法定的法式操縱,起首必需要做到有案可提,故而往前追溯,個體條目的修正計劃最早可見于2月28日的中共中心文件。該日中共中心正式行文全國人年夜常委會,在《關于修正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個體條目的提出》中,兩處修正提出在內在的事務上即已斷定上去,這個提出的最后,“請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常務委員會審經過議定定提請第七屆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第一次會議審議”,由此啟動了第六十四條的兩步走法式。[5]

概覽1988年憲法修正全部旅程始末,則上述三個每日天期組織起了此次修憲的法定經過歷程,每一每日天期對應著一個威望文件,標示出順次產生的三道重要法式:(1)2月28日,中共中心收回憲法修正的提包養網 出;(2)3月12日,全國人年夜常委會提出修改案草案;(3)4月12日,全國人年夜會議在審議后投票經由過程憲法修改案兩條。[6]停止文字比對,則4月12日失效的修改案條則同3月12日、甚至2月28日在內在的事務上并無差別。就法意而言,用法條所要處理的題目來為之定名,則第一條憲法修改案是“私營經濟”條目,第二條則是“地盤應用權”條目——鄙人文的闡述中,以語境合適為斟酌,本文會瓜代應用分歧的指代,在此予以闡明。

(二)汗青的另一種能夠?

此刻是時辰再次請出“伍陸柒”這位代表退場了,蟬聯三屆全國人年夜代表的他,還曾擔負六屆全國人包養網 年夜常委會的委員,故而,以上汗青梳理,產生在六屆和七屆全國人年夜的任期交代處,于他而言都是切身經過的事況。假如說我們此刻關于1988年憲法修正的論述年夜致逗留在上述的三步走,但伍陸柒親歷汗青,關于此次修憲的開端,他知曉一處為我們所疏忽的汗青細節。在汗青的行進中,能夠性似乎在此節點一度是關閉的,我們無妨先把底牌亮出來,所謂汗青的另一種能夠,就是1988年“底本”不會產生現行憲法的第一次修正。

“底本”要從何說起呢?究竟假如“底本”被無窮期地回溯,汗青的時光流中處處都有偶爾,借使回到1982年“新憲法”經由過程之時,誰也不成能預期到它在1988年的修正,就此而言,這個“底本”必定要定位在接近事發之處的時光節點上,才有興趣義。在前述三步走的修憲舊事中,按憲法第六十四條做出憲法修正之提議案的,是六屆人年夜常委會的第二十五次會議,時光在3月12日——按憲法六十四條的法式設定,在此之前就只能是人年夜經過歷程的前史。但伍陸柒的視角有利于我們把此處的環繞糾纏說明白,他提示我們追蹤關心六屆全國人年夜常委會的第二十四次會議——不只要看此次會議上產生了什么,更要看它所未產生的——此前,恰是由於此次會議于修憲而言的無事可記,才讓我們沒有把1988憲法修正的時光線推演到此,但此刻,此次會議所沒有產生的,卻組成了1988年憲法修正的“底本”,也是本文汗青探源所要拿出的第一幅拼圖。此言怎講?

按汗青記載,六屆人年夜常委會的第二十四次會議,會期從1988年1月11日至21日。它同后面的第二十五次會議(3月5日-12日),相隔約兩個月以及一個龍年的春節。此次會議歷時11日,前后議程若干,既有立法事項如經由過程《水法》,也可見人事任免如彭珮云依據時任代總理李鵬的提名被錄用為國度計生委主任。對我們來說,1月22日《國民日報》頭版頭條報道還可見一處要害議程:“在明天舉辦的全部會議上,經由過程了關于召開第七屆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第一次會議的決議。這項決議除定下了七屆全國人年夜一次會議的召開每日天期外,還提出了此次會議重要議程的提出。”報道文末附有1月21日的決議全文,在宣布會議的召開每日天期之后,重要篇幅是關于“提出會議的重要議程”的羅列。題目也就出在這個議程上。只需對照這個議程同七屆人年夜一次會議的過程,一月所羅列的諸項議程都在后面三、四月間的會議上一一完成,“破例”只要一處,在1月21日的議程羅列中,我們找不到“憲法修正”這一項。[7]由是不雅之,回到1月21日,汗青的復雜奧妙之處,不在于多出了什么,而是少了一項應當甚至必需呈現的“議程”,之所以說“應當”,當然是由4月12日往回看1月21日的懂得,“修正憲法”理應呈現在正式公布的年夜會議程上,這般才幹樹立肇端與末之間嚴絲合縫的對應。有始未必有終,但有終卻一定要先有始,應該呈現,卻找尋不到,此處的議程缺掉并非大事包養 ,1988年的憲法修正似乎喪失了它的第一塊拼圖。[8]

此前,之所以這個1月21日的人年夜常委會決議被疏忽,或許是由於前述三步走的修憲敘事相當油滑地知足了簡史的需求,這般又何須畫蛇添足,更況且這一舉恰好又是以“無”的方法而隱藏存在的。既然在1月21日尚且查無此議程,那么故事無妨簡略些,就從2月28日甚至3月12日開端講起。但在本文看來,底本在1月21日還是“無”,而后續自2月28日即可見,并終極在4月12日就鑄就修改案的“有”,畢竟是若何從無到有的,也即“有”究竟是若何從“無”中產生的,就現行憲法的第一次修正而論,其間又包含了一種從零到一的創生,只要將此次憲法修正的時光線提早至1月21日,且以全部六屆人年夜的五年過程作為切進此次修憲的汗青語境,我們才可以反身進進汗青的同時態,才能夠往提出逼真的題目。

1月21日的從頭發明,于我們來說,仿佛在1988年的汗青過程中扯開了一道口兒。但仍必需指出,這道口兒,對于親歷汗青確當事人來說,并不是什么諱莫如深的秘密。本文虛擬的伍陸柒當然就了解,故事要從1月21日的“無”開端講起,不然的話,我們就跳過了惹是生非、從零到一的泉源地點。假如掀開4月12日的《國民日報》,就在七屆人年夜一次會議行將就憲法修改案草案停止投票確當天,全國國民翻開報紙就能看到一則關于修憲的報道,落款《地盤的召喚》,我們無妨將它懂得為第二條修改案發自其汗青現場的“召喚”。“仔細的人確定記得:1988年1月21日,由六屆人年夜常委會第24次會議經由過程的七屆人年夜一次會議日程中,沒有‘審議憲法修改案’這一項”;“一項嚴重的憲法修改案,經一個多月的醞釀便提到2970名全國人年夜代概況前,這在今世中國立法史上是罕有的”。很顯然,這則報道并沒有隱諱1月21日的“無”,且還捕獲到節拍的“快”,字里行間都瀰漫著對“罕有的快節拍”的贊揚,在記者筆下,第二條修改案是聽到“地盤的召喚”之后應運而生的,是為重生改造立法的鼓與呼。當然,既然這篇報道在回想不到三個月前的“無”仍加了一個限制的導語,“仔細的人確定記得”,那么對于我們來說,時光的間隔曾經拉開了36年之久,向汗青的轉向更需求加倍“仔細”。[9]

回到本節開端處,1988年“底本”并未計劃1982年憲法的修正,作為本文所界定的“另一種能夠”,這個“底本”至遲到六屆人年夜常委會的第二十四次會議舉辦時都是成立的。進而回溯六屆全國人年夜的五年任期,也即1982年憲法作為“新憲法”而存在的第一個五年,新憲法的持久穩固自己就是汗青行進至此階段的年夜勢所趨,在這個思惟的場景中,回到汗青的同時態,1月21日的“無”,非但不是在1988年憲法修正這一事務映射之下的一處“缺掉”——理應存在卻不曾見,恰好是1982年憲法堅持其穩固的慣性使然——“新憲法”一字不改,現已五年,故而第六年以及更久長的不變,至此正是汗青運轉的常態。在此意義上,這個在1月21日即存有的“無”,在知其然的基本上,我們還要往汗青的深處再退一個步驟,懂得其所以然。

篇幅所限,我們在此僅從多聲部的時期思潮中擇一要者:前一年年底,1982年憲法迎來五周年生日之時,張友漁師長教師在留念座談會上講話,依據包養網 我們此刻所能讀到的講話文本,張師長教師在講話的中段提出題目,如他所言,“這里有一個題目。那就是,憲法是五年前制訂的,它和此刻十三年夜制訂的道路、方針政策是不是有牴觸”,由此可見,題目之所以成立,可凝練為1982年憲法和1987年十三年夜陳述之間的“牴觸”。而在講話的開頭,張師長教師沒有含混其辭,也沒有躲閃題目,而是回到這個“牴觸”且給出明白的答覆:“此刻的題目是若何正確地、實在地、有用地履行十三年夜陳述,以完成和成長1982年憲法的規則,不存在‘修憲’或‘違憲’那么嚴重的題目。當然,憲法不是永恒真諦不克不及修正,只是在今朝的情形下沒有修正的包養網 需要。”回到這個講話的語境,此時新憲法頒行五年整,五年來經過的事況過1984年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比來則是一個多月前舉辦的十三年夜,張師長教師的結論——“在今朝的情形下沒有修正的需要”,就要放在這個特定的汗青和思惟場景內往懂得,在此意義上,我們至多可以做兩個面向的推演。

其一,張友漁師長教師是那時最有威望的法學家,進進改造開放的汗青新時代,他既深度介入1982年憲法的草擬,繼而在1983年開端的六屆人年夜擔負法令委員會排名第一的副主任委員,故而他的結論盡不止于學術的看法爭叫,在學術的場域內,這是頂格的威望不雅點,同時相當水平上也是代表全國人年夜法令委員會來發聲。其二,既然結論在此時是“沒有修正的需要”,張師長教師講話當是有的放矢之論,故而想來那時也存在著修憲的訴求聲響,如張師長教師對1982年憲法和十三年夜陳述的關系辨析,憲法和改造到此階段已浮現出相當水平的嚴重。[10]只是汗青的過程,當然不取決于學術場域內的威望闡述,更不在于思辨和實際的品德,張師長教師這個講話文本題名于1987年12月4日,其后又見刊于1988年第2期《中法律王法公法學》——在此時光線上,可以說是話音剛落,憲法修正就啟動了法定法式,至于通俗讀者見到張師長教師的闡述時,憲法修改案的兩條或已接續在憲法138條之后了。[11]但為了確定,她又問了媽媽和彩秀,得到的答案和她想的差不多。彩衣沒有心機,所以陪嫁的丫鬟決定選擇彩修和彩衣。恰巧彩我們不克不及因張師長教師的結論未能經得起實行查驗就將其置之不理,在憲法汗青研討的視野內,產生于開放時辰的闡述本就無所謂學術的對與錯,張師長教師在這里對題目和結論的表述,很年夜水平上代表著1982年憲法第一個五年的實際思潮及其外部張力,一個我們上面還將要重返的題目。

(三)王漢斌的回想

憲法修正是年夜事,確實的動議也當起于黨和國度的頂層,相干的汗青探尋不免受制于史料的完善,但就詳細的研討而言,起首應該堅持進一寸有一寸之歡樂的心態,摸著幾條可見的史料進進汗青的河道。研討歷次修憲,威望且直接的文獻當屬數篇“關于憲法修改案(草案)的闡明”,但我們也了解,過往五次修憲,由一位副委員長向年夜會作修憲闡明,并非第六十四條請求的法定法式,只是在1999年第三次修憲時開啟的通例,[12]故而我們研討1988年憲法修正就沒有常委會的闡明文本可以參照。關于此次修憲之緣起,今朝可見最有分量的陳說來自王漢斌的回想[13]——作為六屆全國人年夜常委會的秘書長(并身兼法工委主任),且行將擔負七屆全國人年夜常委會的副委員長,王漢斌的口述在此意義上也接近后三次修憲的草案闡明。王漢斌在人年夜任務時代經過的事況了現行憲法的前兩次修改,故在追想修憲舊事時先后談到1988年和1993年,只是1988年的部門只要短短三段話,就篇幅而言遠少于1993年,或許體量的差別也是第一次憲法修正“快節拍”之所致。

在王漢斌的三段講述中,故事密集產生在2月8日至11日這數日之間,但是寥寥數語在其字里行間儲藏著相當豐盛的信息——文本就擺在那里,需求我們帶著本身的題目往叩問這些文字,才能夠把此中或深或淺的信息撞擊出來。就本節會商而言,我們在此只需開釋王漢斌回想的第一段,故事開端于那一年的2月8日。

2月8日在1988年憲法修正經過歷程中的原生地位,[14]只要我們在從頭發明1月21日及其存在的“無”這個條件之后,才幹獲得真正的錨定。假如我們用回合制來懂得此次修憲在2月8日的啟動,如王漢斌所述,無論是他、張友漁、彭沖、甚至彭真,進而包含那時已進進任期倒計時的六屆人年夜,在此次憲法修正的啟動回合中,一開端都是作為接發球這一方而進局的,發球者是黨中心那時的重要擔任人。王漢斌口述中的“我想”,簡直是球突如其來殺進本方半場后的下認識反映,“時光太緊了”,闡明在此之前或無顯明的征兆。回到時光線上,3月25日召開七屆人年夜一次會議,是在1月21日的決議中就官宣的,此刻已是2月8日,且一周后又是龍年春節,“修正憲法這么年夜的工作”,時光確切太緊。故而只能刻不容緩,應該在修憲之球發過去確當日,最遲越日,彭真作為六屆人年夜常委會的委員長、1982年憲法在草擬階段的重要擔任人、以及這部新憲法在其最後五年重要“監護人”,[15]“仍是改吧”,或許是他任內做出的最后一個嚴重決議,在回合制的邏輯中,也是完成了接發球的舉措,由此標志著此次憲法修正就要正式開啟其經過歷程,在時光線上則是緊隨其后的2月10日、11日的人年夜常委會醞釀。行文至此,“仍是改吧”這個短短的四個字,字里行間似乎儲藏著一絲不甘愿的語氣,但如下文對“需要性”的語境化闡釋,憲法修正應以需要為限,但需要并非物理世界的必定,非改不成并不料味著只要修正,才不會天塌地陷,或許年夜大都的憲法修改案,其需要性之地點,反而裴毅認真的點了點頭,然後抱歉的對媽媽說:“媽媽,這件事看來還是要麻煩你了,畢竟這六個月孩子都不在家,我有的也綽是事后的、為實行所證實的回溯性認可。在此意義上,啟動之初的“仍是改吧”,包括著某種隱藏的變法邏輯,回根究竟,憲法修正所牽扯的只是符合法規性題目及其處理,我們后面還會重返這個題目。

三、兩條修改案的辯證法

(一)纖細處的變態

關于1988年的憲法修正,威望的闡述一以貫之,界定此次修正的對象只做完最後一個動作,裴毅緩緩停下了工作,然後拿起之前掛在樹枝上的毛巾擦了擦臉上和脖子上的汗水,然後走到晨光中站了是“個體條目”,就文本范圍而言,顯然小于后面四次的“部門內在的事務”。最早可見于2月28日的中共中心提出,作為修正對象的“個體條目”對應198包養網 2年憲法的第10條第4款和第11條,在全國人年夜常委會基于憲法穩固的斟酌,擇定“修改案”的修正方法之后。[16]我們可以看到,這兩處的內在的事務修正,至遲在3月12日的人年夜常委會修憲提議中,就被裝載進進憲法修改案的文本容器,到4月12日鑄成終極的法定形狀,也就是我國現行憲法“法定文本”里的修改案第1條和第2條,如前所述,按修正內在的事務而論,則第1條是“私營經濟”條目,第二條是“地盤應用權”條目。

對1982年憲法修正兩處,在1988年構成修改案的頭兩條,文本的一條載進內在的事務上的一處修正,或許恰是看起來這般嚴絲合縫,才招致學界持久以來都疏忽了這兩條修改案包養網 在文本情勢上的一處異常。現實上,這里的異常相當顯明,本文在此稱之為文本次序的倒裝——只需把這兩條修改案擺放在一路,所謂次序“倒裝”也就一目了然了,修改案是一個文本的容器,草案的擬定者需求把修正內在的事務裝在這個情勢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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